2018年10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就禁止环保“一刀切” 行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边督边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省两办印发通知: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
通知指出,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震慑和警示效果日益显现,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不担当,被督察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这种“一刀切” 行为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不仅侵犯了企业合法权益、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更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
通知强调,在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各地各部门应按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在督察整改过程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特别注意这些重点行业和领域
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采石采砂采矿、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此外,对于各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小作坊” “散乱污”企业,各地应借势借力推动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结合实际,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严守工作纪律。
各地各部门决不允许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督察,决不允许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三是注重工作统筹。
各地各部门针对具体问题要科学设定整改阶段目标和时限,为基层整改工作留足时间,严禁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生产、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强化舆情监控。
对因私利而故意甚至不实炒作环保“一刀切”问题的,省、市两级媒体要主动发声、引导舆情;对恶意造谣、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
六是严格执纪问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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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2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98件,其中重点交办12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15件、黄石市3件、襄阳市2件、宜昌市10件、荆州市33件、鄂州市7件、孝感市5件、黄冈市11件、咸宁市2件、随州市2件、恩施市2件、仙桃市2件、天门市3件、潜江市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81件、水污染类24件、土壤污染类7件、生态破坏类10件、噪音污染类11件、其它污染类3件。
截止11月3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58件,其中重点交办件31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79件、黄石市10件、十堰市3件、襄阳市9件、宜昌市16件、荆州市66件、荆门市6件、鄂州市8件、孝感市10件、黄冈市23件、咸宁市3件、随州市8件、恩施市2件、仙桃市2件、天门市6件、潜江市7件。
(来源:湖北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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